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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此,西襄男,汾网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警迅即查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博眼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经批评教育,
6月9日上午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该贴发出后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同时,临汾市人。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
山西警方提示,为了吸引眼球,不恶意造谣、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不轻信传言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到案后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表示担忧。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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